竞赛规程

 

2020首届佳得乐惠城足协杯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 惠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城区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 : 深圳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 惠州市惠超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汇展力量网络传媒工作室

五、比赛名称 : 2020首届佳得乐惠城足协杯

六、比赛日期 : 2020年10月18日至11月28日

七、比赛场地 : 惠州市惠城区东江足球场

八、比赛队伍 : 16支惠州市内业余球队

 

九、参赛资格 :

1. 参赛队员必须为惠州市惠城区足球协会有效会员,非会员须办理注册手续成为会员。

2. 本会正接受会员免费注册,详情请登入www.hzsoccer.com/hcfa/register.html查询。

3. 参赛队员年满18周岁,具民事承担能力。

4. 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及无重大疾病如心脏病、心血管梗塞、心肌炎脑血管病史等。

5. 参赛队员需自行购买保险,费用由球员自行承担 (或组委会统一购买)。

6. 球员必须签署《不追究责任声明书》,方可参加比赛。

 

十、报名方法、报名注意事项及赛程公布 :

1. 报名时间由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7日, 额满16支队伍截止报名。

2. 报名方法 :本次比赛只接受电子网上报名方法,请登入http://www.hzsoccer.com/hcfacup进行报名。

3. 报名注意事项 :

A. 报名一经确认,不得修改,任何原因之修改将不被接纳,请各队交表前核对清楚。

B. 每队可报

球队官员:领队1名(必须)、教练员1名、医疗人员1名;

球员16人,球员可兼任领队、教练员、医疗人员;

每名球员不可兼多个职务,只可兼任球队官员中的其中一职。

C. 各队于比赛前,须交付人民币貮仟圆整(¥2,000.00)作为比赛保证金。

D. 比赛保证金在本次比赛结束后,扣除有关罚款(如有),于七天内退还各队。

E. 确定接受报名以已收取比赛保证金为准。

4. 正式赛程公布、赛前准备会议及抽签仪式将于报名截止后另行公布,请各队领队及教练员或队中代表参加 。

5. 本次比赛费用为每场每队人民币肆佰伍拾圆整(¥450.00),当中已包括场租、裁判费用、饮用水一箱及所有有关器材费用。

6. 比赛保证金不能抵销比赛费用(场地费)或其他消费之用。

7. 队伍须于比赛前将所有比赛费用缴清方可作赛。如于比赛前仍未缴清,则作弃权论。

 

十一、竞赛办法 :

1. 本次比赛采用8人制,使用4号标准比赛球。8人足球场内进行。

2. 每场赛事时间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多于10分钟。

3. 本次比赛不允许穿着硬钉球鞋(AG或HG)或有任何金属材料的球鞋比赛。

4. 比赛队伍须按照赛程表的时间到场作赛,并须于比赛时间前15分钟到达指定比赛场地向大会报到。超过规定开赛时间10分钟或未够法定足够人数(6人)作赛之队伍,作弃权论处。

5. 每场比赛换人方法:人数不限,上半场不限次数,下半场每队限3次。

6. 遇有特别情况未成功注册之队员,必须每次上场前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裁判员未能于现场确定身份,可拒绝该队员上场比赛。

 

十二、球衣规定 :

1. 所有队员的球衣必须统一(守门员除外),包括上衣及短裤,颜色及款式必须整队一致,号码须清晰印于球衣背面上,不可以书写、涂改、剪贴或以损毁球衣方式以规避本条规定。

2. 球员号码不可随意更改,球衣不可无号,不可重号。参赛时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

3. 球袜颜色除守门员外,全队必须一致。颜色必须绝对一致,不得出现明显深浅不一或颜色不一。

4. 违反本条规定的球员不得参与比赛。

5.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有球员违反本条规定后仍被允许比赛,除球例另有规定,否则其造成的一切比赛结果仍然有效,赛后由组委员向有关裁判员索取报告并作出适当处分。

6. 球队必须按照组委会赛前于网上公布之球衣颜色穿着,如未获组委会批准擅自更改颜色而造成冲突,裁判员有权拒绝开始比赛及判有关队伍弃权。

 

十三、比赛规则 :

1.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修订之《足球竞赛规则2020/2021》进行。

2. 本次比赛分A、B、C、D四个小组,每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首两名队伍晋级进入淘汰赛,争夺冠、亚、季军。晋级后淘汰赛方法请参阅下面淘汰赛示意图。

3. 各队球员不得更改其代表队伍。

4. 严禁以虚假证件参赛或冒名顶替他人参赛,如有发现,即时取消该队资格,没收比赛保证金。被取消资格之球队的一切成绩作废,曾参与之比赛均以0:3负计算。

5. 参赛球队必须管理好本队之技术区域(替补席),不得让非替补队员、非被换下之队员及非球队官员(领队、教练、医疗人员)处于技术区域内。现场之最高球队负责人或场上队长须对技术区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负责。

6. 最新足球竞赛规则第3章规定:“球队队长并不享有特殊身份或权力,但他对球队的行为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及第12章的修订:“如果无法准确辨别是哪名球队官员违规,则该违规行为及纪律处罚将由该技术区域内最高职务的教练员承担“。如出现以上情况而没有最高职务的教练员在场,由裁判员记录确认当时场上队长身份,于赛后报告组委会并对其追加相对应之处罚,裁判员将不会即场处罚场上队长。

7. 比赛场地不设教练员指导区,教练员必须处于技术区域(替补席)内进行指导工作。根据球例规定,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替补席)内进行指导工作。教练员必须配戴由组委会发出之教练员证及穿着与其他球员有明显区别之上衣,方可进行指导工作。

8. 教练证不得借用他人,如有冒名使用,将受到纪律处分。

 

十四、弃权、中途弃权及退赛 :

1. 球队缺席比赛(包括到比赛时间仍不足6人),视为弃权,判以0:3败。球队仍须缴付本身场费及对赛球队场费、罚款人民币叁佰圆整(¥300.00)。

2. 累计三次弃权视为恶意弃权,球队将被没收所有保证金、取消比赛资格及获得奖项的所有资格。该队球员将于未来2年内被禁止参与惠城足协举办或主要协办的活动或赛事。

3. 比赛中途弃权,按本条第1款规定处理。如比分超过0:3,则以当时场上比分为准。

4. 本次比赛不设退赛,已缴交之场地费不得退回或抵销其他消费。

 

十五、红黄牌的处分 :

1. “黄牌”—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比赛中获得黄牌警告,将罚款人民币伍拾圆(¥50.00)。累积2面黄牌者,除罚款外,有关球队官员或球员将被罚停赛一场。

2. “红牌”—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比赛中获得红牌警告,必须立即离开场地范围。罚款人民币壹佰圆整(¥100.00)。除罚款外,有关球队官员或球员将被罚停赛一场。

3. “间接红牌”— 除本条第5款情况外,球队官员或球员在同一场次比赛中,获得累积两面黄牌,当一面红牌论,将以本条第2款方法处分。但该球员在该场获得之黄牌数将删除。

4. “一黄一红”— 球队官员或球员,在同一场次比赛中,先获得黄牌,后得一直接红牌,将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圆(¥150.00),并计入整队累积黄牌数及红牌数,有关球队官员或球员将被罚停赛一场。

5. “球点球决胜中的黄牌”— 根据足球竞赛规则2020/2021的修改,法定时间内获得之黄牌警告,不会在同一比赛的球点球决胜中参与累计(球员在法定时间内获得了黄牌,而在球点球决胜中再获另一面黄牌警告,不会累计成为红牌)。但仍会在整个赛事中累计并按本条(第十 五条)规定处罚。

6. 停赛处分场数可因其个人红黄牌的总和而累加。

7. 小组赛停赛处分不于淘汰赛中执行。红、黄牌数目将重新累计。

 

十六、严重违规及暴力行为 :

如队员在赛中犯规,使其他人受到严重伤害或参与及使用任何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或言语;肢体侵犯或使用粗言秽语等,除场上由裁判员处罚外,组委会有权按情节赛后追加或更正处罚(罚款或停赛等)。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没收整队比赛保证金。

 

十七、小组赛中决定名次方法 :

1. 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双方各得1分。

2. 如果小组赛结束后,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的积分相同,那么则根据以下标准来判定球队的最终排名:

A.与积分相同之球队在对赛中相互胜负关系。

B.与积分相同之球队在对赛中相互的凈胜球数。

C.与积分相同之球队在对赛中相互的总进球数。

D.总净胜球数。

E.总进球数。

F.抽签决定。

 

十八、点球决胜方法 :

1.  以5加1的方法决胜(双方先各踢五轮)。

2.  其他按《足球竞赛规则2020/2021》第十章执行。

 

十九、恶劣天气 :

1. 在台风预警生效或即将生效时,由组委会决定将比赛延期,并在赛前2小时公告。

2. 如非雷雨天气,其他雨天情况,比赛一律照常进行。

3. 如赛中突发恶劣天气,由裁判员决定比赛暂停或终止,并上报组委会处理。

 

二十、开幕式及颁奖仪式:

1. 各队必须派出不少于8名人员,参与比赛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参加时须配合组委会各项安排。如未能组委会书面准许,拒绝参加或配合之队伍,将罚款500元作其他出席队伍奖励之用。

2. 参与开幕式及颁奖仪之队伍可免费获赠PET600佳得乐(15入)1箱。

 

二十一、裁判组 :

由惠城足协秘书处指示惠城足协裁委会统一安排,裁判员必须通惠城足协裁委会考核并获发裁判员资格证,方可上场执法。组委会负责监督工作。

 

二十二、奖励:

1. 冠军队伍,奖杯一座及各队员获奖牌一面、PET600佳得乐(15入)5箱及奖金2000元。

2. 亚军队伍,奖杯一座及各队员获奖牌一面、PET600佳得乐(15入)5箱及奖金1000元。

3. 季军队伍,奖杯一座及各队员获奖牌一面、PET600佳得乐(15入)5箱及奖金500元。

4. 每场比赛每队可得PET600佳得乐(15入)1箱。

5. 本次比赛不设最佳射手奖。

 

二十三、赛后仲裁 :

1. 仲裁委员会由一名组委会代表、一名裁判员代表及三名球队领队代表(非有关仲裁之队伍)组成。

2. 比赛队伍(由领队代表)可于赛后,对以下事项 (其他情况不予仲裁),申请惠城足协仲裁委员会介入仲裁:

A.有充分证据证明裁判员曾收受利益,故意出现偏颇判决。

B.有充分证据证明比赛官员或工作人员收受利益,而其行为影响比赛成绩。

C.对犯有红、黄牌之犯规进行复查。

D.对组委会赛后追加处罚有异议。

E.对组委会明显过失引致比赛失利。

3. 申请仲裁须于赛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组委会,并缴交仲裁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逾时不接受申请。经组委会初步审理,如理据成立,交仲裁委员会安排仲裁会议。

4. 惠城足协仲裁委员会之仲裁结果为最终决定,结果表述如下:

A.维持赛事结果,不作任何修改。(维持原判)

B.增加或删减裁判员对红牌或黄牌之决定。

C.推翻组委会的处罚决定。(由仲裁委员会重新发出处罚通知)。

D.其他决定。

5. 如仲裁结果属本条4A项维持原判,将不退还仲裁保证金。

6. 仲裁结果不得与本次比赛规程有所冲突。

7. 仲裁结果不得使比赛重新进行。(任何情况不作重赛考虑)

 

二十四、所有收费(比赛保证金及比赛费用):

必须转账至惠城足协唯一官方比赛指定单位(惠州市惠超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账号。交通银行491491151018800001306。

注:如款项非转至以上账户,所出现之争议,惠城足协恕不负责。

 

二十五、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或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属惠城足协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惠州市惠城区足协球协会

竞赛组织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

修订《一》2020年10月16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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