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球

 

1. 质量与测量

所有比赛用球必须:

是球形。

由合适的材料制成。

周长为68厘米(27英寸)至70厘米(28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为410克(14盎司)至450克(16盎司)。

气压处于0.6~1.1个海平面(标准)大气压力(600~1100 / 平方厘米、8.5~15.6 / 平方英寸)。

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正式赛事中,使用的所有比赛用球必须印有如下标志之一:

印有这些标志即表明该球已通过官方测试,符合与标志相对应的具体技术规定。这些标梽是本章对比赛用球最低要求的补充,其使用也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认证。

在使用球门线技术(GLT)时,含有集成技术的比赛用球必须印有上述三种标志之一。

国际足球协会的赛事可以要求使用印有这些标志之一的比赛用球。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足球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除赛事标志和图案、赛事组织方和授权制造商商标外,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均不允许出现在比赛用球上。竞赛规程可限定这些标识的大小和数量。

 

2. 坏球的更换

如果比赛用球出现破损:

停止比赛。

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用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时出现破损、则以重新执行的方式恢复比赛。

如果比赛用球在罚球点球或球点球决胜期间,在被踢出并向前移动后,触及队员、横梁或球门柱之前出现破损,则重罚该球点球。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3. 其他比赛用球

符合第二章规定的其他比赛用球可放置在比赛场地周围,在裁判员管理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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