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 确定比赛结果

1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之间及横梁下方越过球门线,且进球队未犯规时,即为进球得分。

如果球门因防守队员(包括守门员)的原因移位或推倒,无论是意外的还是故意的,裁判员确认球越过了球门线且从球门柱正常位置(规则第一章规定)时能进入球门,则应判进球有效。如果球门被故意移位或推倒,裁判员应警告犯规队员。 

如果进攻队员,包括守门员,移动或推倒球门,裁判员应判进球无效。如果是故意行为,该队员应被警告。

如果守门员直接将球掷入对方球门,由对方掷球门球,除非本土规定禁止在青少年、年长人士、残障人士和/或草根五人制足球中将球直接掷过中线。在此情况下,由对方在球越过中线的位置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未进球

如果一名裁判员在球未完全越过球门线在球门柱之间,如规则第一章规定时示意进球但随即意识到错误,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2 获胜队

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伍为获胜队。如果双方球队进球数相等或没有进球,则该场比赛为平局。

当竞赛规程规定一场比赛出现平局,或主客场进球数相同时必须有一方获胜,仅允许采取如下方式决定获胜队:

 客场进球规则;

 上下半场时长相等且不超过5分钟的加时赛。竞赛规程应规定加时赛两个半场的时长;

 罚球点球决胜。 

可将上述各方式组合使用。

 

3 球点球决胜

球点球决胜在比赛结束之后进行,除另有说明外,有关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条款适用。

球点球决胜不是比赛的一部分。

 

程序

球点球决胜开始前

 裁判员通过掷硬币决定球点球决胜使用的球门,除非有其他考虑如场地条件、安全性、摄像机位置等)或竞赛规程另有规定;

 裁判员掷硬币,猜中的一队决定先踢或后踢;

 所有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都有资格参加球点球决胜,比赛或加时赛结束时受伤或已被罚令出场的球员除外;

 各队负责从有资格的队员中选择罚球队员的顺序,无需告知裁判员;

 如果在比赛或加时赛结束时,球点球决胜开始前,一队队员包括替补队员人数多于对方,则可选择减少队员人数以与对方保持一致,并应告知裁判员被排除的队员姓名及号码。任何被排除的队员不得参加球点球决胜(以下所述除外);

 在球点球决胜前或过程中,守门员在无法继续参与的情况下可以被已经排除的场上队员或替补队员替换,但被替换的守门员不再具备罚球资格;

 如果守门员已经完成罚球,则替换他/她的队员不具备罚球资格,直到下一轮罚球。

 

球点球决胜进行中

 只有符合资格的队员、裁判员和其他比赛官员可以留在比赛场地内;

 除主罚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所有符合资格的队员应留在中圈内或者位于中线或紧邻中线之后;

 主罚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应位于比赛场地内、罚球区外、大约齐平但至少距离罚球点5 米之处,且在替补席与第二裁判员的对侧;

 符合资格的队员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当球停止移动或离开比赛场地,或因发生任何违规的情况而裁判员停止比赛时,视为罚球完成;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裁判员记录球点球决胜情况;

 如果因守门员违规而造成球点球重踢时,应警告守门员;

 裁判员示意执行罚球点球后,主罚队员违规,则警告主罚队员,此球记为罚失;

 守门员与主罚队员同时违规:

 如果此球罚失或被扑出,则警告双方队员,并重罚;

 如果此球罚进,则进球无效,警告主罚队员,并记为罚失。

 如果在球点球决胜过程中,一队队员人数减少,则人数多的一队可以选择减少人数以与对方保持一致,并应告知裁判员被排除的队员姓名及号码。任何被排除的队员不得参加球点球决胜(以上所述除外)。

 
双方球队各罚5次球点球,并遵循如下规定:

 双方球队轮流罚球;

 每次罚球由不同的队员执行,直至符合资格的队员均罚过一次后,队员才可罚第二次;

 上述条款在接下来的罚球中继续适用,但球队可以更换罚球队员的顺序;

 在双方球队各完成5次罚球前,如果一队进球数已经超过另一队罚满5次可能的进球数,则不再罚球继;

 在双方球队罚完5次罚球点球后,如果比分相同,则继续罚球,直到出现罚完相同次数时,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为止;

 不得因一名队员离场而拖延球点球决胜。如果队员未及时返回罚球,则视为丧失本次踢球资格(罚失)。

 

4 客场进球规则

竞赛规程若规定双方球队进行主客场比赛,如果第二场比赛结束后两队总进球数相同,则任何在客场的进球将双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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